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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取消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和投标报名等事项的通知(2025年修订)》意见的公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19〕3299号)要求,我局对已出台的《关于取消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和投标报名等事项的通知》进行再次修订,形成《关于取消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和投标报名等事项的通知(2025年修订)》,根据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5日期间向我局提出,欢迎广大市民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关于取消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和投标报名等事项的通知(2025年修订)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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