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气源供应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气源供应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背景
本项目建设旨在落实省、市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制定的高战略目标,为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的全面开发奠定基础、是推动汕尾制造业优化升级、绿色转型,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气源供应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汕尾市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位于汕尾市海丰县、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两期建设,具体信息如下:
1.一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红海湾LNG气化站(含调压站),储存规模1200立方米(水容积),气化规模20000方/小时;铺设产业园中压供气专线,长度约13公里。一期工程建设工期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10月30日。
2.二期建设内容包括铺设陶河门站至红海湾LNG气化站(含调压站)高压供气专线,长度约31公里,配套建设分输阀室和调压站等;铺设赤坑物流园中压管道,长度约29公里;新建赤坑物流园调压站。二期工程建设工期为2026年10月30日至2028年10月30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对象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拟建项目征地及补偿。
2.拟建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
3.拟建项目对周边环境和社会经济影响。
4.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诉求。
6.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
7.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3日(共10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风险评估单位反馈意见与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及住址),将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充分研究听取相关各方意见。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建设路1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660—3877787
电子邮箱:swszjjrxk@163.com
(二)社稳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康欣社区北环大道7043号青海大厦7层704、706、707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777271
电子邮箱:3134453640@qq.com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