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尾市2025年住房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汕尾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4日
汕尾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统筹安排2025年度住房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计划。
一、住房发展预期目标
202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1+2+9”工作安排,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合理控制新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实现融资落地,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推进“好房子”建设,继续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探索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全力以赴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住房供应计划
(一)商品住房供应计划
计划批准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0.93万套、建筑面积约135.29万平方米。计划供应商品住宅用地88.55公顷。
(二)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
计划发放租赁补贴926户。坚持“以需定供”,计划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6.95公顷,项目应选址在公共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
三、计划落实保障措施
(一)精准做“加减法”,推动供给结构优化与风险化解
一是支持存量土地消纳,盘活未开发住宅用地。我市当前未开工住宅用地面积较大,后续可依托我省地方政府专项债“自审自发”机制优势,积极争取专项债、专项借款资金,推动回收部分企业无力或无意愿开发的存量住宅及商服用地。通过金融“活水”盘活沉淀资源,缓解房企资金压力,降低开发风险,为城市高质量发展释放空间,实现“去库存、促投资”的目标。
二是坚持控量提质,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结构。结合我市刚需与改善性住房需求并存的实际情况,重点引导新增住宅用地向改善型住房方向倾斜。统筹居住、教育、医疗、交通、文体等配套资源配置,推出一批配套完善、宜居性强的住宅用地,满足本地中高收入家庭和在外汕尾人返乡置业的多样化改善性需求,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潜力释放。
三是以国家标准为引领,全力推进“汕尾好房子”建设。深入贯彻执行国家《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以提升住宅品质为核心,大力推动“好房子”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宜居生活的期盼。结合汕尾滨海气候条件和居民生活习惯,落实新规范在建筑安全、空间尺度、自然通风、日照、隔声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推动绿色建筑与智慧社区建设协同发展。
(二)用好“窗口期”,释放住房消费潜力与市场活力
一是多举措联动,提升返乡置业吸引力。各区(市、县)要积极指导房地产企业做好宣传推广工作,紧抓中秋、春节等传统节假日返乡高峰,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开展促销。同时,优化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为居民提供贴心、专业的置业咨询和保障。鼓励房企前往深圳、广州等汕尾籍人口集中的城市开展专题推介,提高外出人员返乡置业意愿。
二是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5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个,全面聚焦城区基础条件薄弱、居民改善意愿强烈的小区,优先推进建成年代早、基础设施老化、安全隐患突出的城镇住宅小区改造。
三是推进城中村改造和房票安置机制建设。在城区重点推进城中村改造,争取申请专项债支持。优化房票使用机制,引导居民通过房票购买市场化商品住房,与商品住房去库存政策有机衔接,构建“更新+去化+消费”联动机制,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满足多样化安置需求。
四是依托“百千万工程”,推动县域住房市场发展。以陆丰、海丰、陆河为抓手,结合当地产业基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强县域就业和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合理布局安置型、功能型、配套型住房项目,完善医疗、教育、交通等配套设施,提升县城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推动形成县域人口集聚与住房消费扩容的良性循环。
(三)畅通融资渠道,增强房地产项目资金保障能力
一是持续扩大“白名单”项目覆盖范围。加大“白名单”项目把关、推送、问题项目修复以及贷款投放力度,切实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各级专班、金融机构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推动协调机制“扩围增效”,扩大“白名单”覆盖范围,确保合规房地产项目“应进尽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全口径监测制度,及时将获批的“白名单”项目纳入台账和系统管理。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绿色通道,及时按项目进度发放贷款,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二是支持保障性住房、旧改安置等项目融资。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聚焦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领域,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政策性贷款支持范围。通过政策性贷款的长期、低成本优势,带动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性住房和城市更新领域,提升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市场接受度。
附表1
汕尾市2025年商品住宅发展目标计划表
附表2
汕尾市2025年租赁补贴发放计划表
附表3
汕尾市2025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