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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证作废公告
兹有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行政执法人员王静钦、蔡惜、丁有强、施华游、肖辉初、潘楚辉、刘初棠、卢矿、温淑霞、蔡汉展、彭裕深等同志持有的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共11张,执法证有关内容如下:
现因上述行政执法证遗失,今特声明作废。公告之后上述执法证无效,持证人员不得持该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若持上述证件执法,产生的后果与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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