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厂址位于汕尾市东部红海湾片区现状红海湾污水处理厂东侧,建设地埋式净水厂,厂区总用地面积约11万平方米,纳污面积约50km2,新建污水主干管网约28.08km,厂外污水提升泵站3座,尾水排放管道总长约2.36km;总规模20万m3/d,首期水质净化厂建设规模10万m3/d,远期10万m3/d,其中厂外压力管、泵站土建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厂内首期土建按10万m3/d—次完成,设备安装10万m3/d,预留远期建设用地。建设形式为按全地埋形式布置;出水水质标准按准Ⅳ类水标准;尾水排放为一期工程考虑排放至田墘大排渠上游,新建生态驳岸,工程影响范围涉及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和汕尾市城区。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6.5亿元。
二、建设项目单位的名称及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建设路一号
联系人:杨扬 联系电话:0660-3322638 联系邮箱:swyy638@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 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020-38356981 联系邮箱:wu.jj@gpdiwe.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
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附件: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