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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省内跨地区经营备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属勘察设计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省内跨地区经营备案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379号,详件请登录公共邮箱:swzjjsck@163.com,密码:sck123456下载)转发给你们,并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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