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表彰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的决定
各县(市、区)住建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办: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表彰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的决定》(
)转发给你们,希望受表彰的市城区(市、区共建)、陆丰市、海丰县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无障碍建设工作。陆河县、红海湾管区、华侨管区要努力跟进,以受表彰市县为榜样,借鉴经验,开拓进取,创新做法,为汕尾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尾市民政局 汕尾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4月14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