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赛珠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汕尾市供水总公司: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聘任:
李赛珠同志为汕尾市供水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副科级,八级职员),聘期5年,时间从2016年1月29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其中2016年1月29日至2017年1月29日为试用期)。解聘其汕尾市供水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正股级,九级职员)职务。
黄希敬同志为汕尾市供水总公司生产技术科科长(副科级,八级职员),聘期5年,时间从2016年1月29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其中2016年1月29日至2017年1月29日为试用期)。
林焕坤同志为汕尾市供水总公司新地水厂厂长(副科级,八级职员),聘期5年,时间从2016年1月29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其中2016年1月29日至2017年1月29日为试用期)。解聘其汕尾市供水总公司新地水厂副厂长兼调度室主任(正股级,九级职员)职务。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6年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各县(市、区)住建局,局下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6年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