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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赛珠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汕尾市供水总公司: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聘任:

李赛珠同志为汕尾市供水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副科级,八级职员),聘期5年,时间从2016年1月29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其中2016年1月29日至2017年1月29日为试用期)。解聘其汕尾市供水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正股级,九级职员)职务。

黄希敬同志为汕尾市供水总公司生产技术科科长(副科级,八级职员),聘期5年,时间从2016年1月29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其中2016年1月29日至2017年1月29日为试用期)。

林焕坤同志为汕尾市供水总公司新地水厂厂长(副科级,八级职员),聘期5年,时间从2016年1月29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止(其中2016年1月29日至2017年1月29日为试用期)。解聘其汕尾市供水总公司新地水厂副厂长兼调度室主任(正股级,九级职员)职务。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6年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各县(市、区)住建局,局下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6年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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