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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 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及市属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建市〔2015〕257号)转发给你们(详件请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查阅),请遵照执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11日

粤建市〔2015〕257号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pdf

粤建市〔2015〕257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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