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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改革审批出实招 多项政策促发展


  近年来,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优化服务、精简环节等改革举措,全面提高审批服务便捷度和企业满意度,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市住建局出台了《汕尾市2022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隐性审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便利化若干措施》《汕尾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方案》《汕尾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分级检查制度》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成本,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为真正压缩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省事、省时、省钱、省力”,市住建局持续贯彻落实《汕尾市优化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方案(试行)》,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42个工作日内,将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28个工作日内,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其中,深化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技术审查总用时由原先的192个自然日压缩至82个自然日;必须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总用时由原先的35个工作日压缩至28个工作日。在审批事项方面,将原来20个部门91个审批事项37套表单,精简优化至现在的84个审批事项4套表单,事项减少率7.6%;原表单信息要素1691个,现精简至1107个,减少率34.5%;申报材料由原来的560余项精简至490多项,减少率约12%。同时,制订《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和操作指引》《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事项材料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从11项增加至17项;可适用容缺受理审批事项从11项增加至42项,可容缺材料清单从24份增加至82份。这两份文件印发后,立即受到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欢迎,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减少了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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