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专栏!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专题 >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专栏

我市核发首张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市住建局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审批事项、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的政策措施,积极助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12月4日,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优化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通知》(汕审改办[2020]43号),在全面实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与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合并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灵活分三阶段、二阶段或一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4月15日,市住建局为汕尾市发改局申报的汕尾市粮食储备仓库项目核发“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成为我市第一张分阶段核发的施工许可证。该项目占地100000㎡,拟建散粮仓总仓10.25万吨、包装粮油库1栋,配建工作塔及卸粮棚、生产辅助用房、粮油交易仓库、交配电间、药品库等生产辅助设施;配建业务管理楼、大门门卫等生活配套设施。为加快项目推进进程,项目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提交了用地意见书、规划要点等必要材料,市住建局按规定核发汕尾市粮食储备仓库项目“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使建设单位至少提前3个月拿到了施工许可证。

  采取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可以突破从前“用地审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审批”线性流程,自主选择按“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申报施工许可;也可按照“±0.000以下(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合并)”、“±0.000以上”二个阶段申报施工许可,灵活发证,实现项目拿地用地即开工,节省项目成本、提高资金效率、盘活市场经济,进一步纵深推进我市项目“双进”会战,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