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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排查“三无”工程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规划主管部门:

  10月11日,广州市黄埔区某私人建房工地5名施工人员从外墙的脚手架上坠落,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为进一步加大在建工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我厅决定从即日起对全省范围内在建“三无”(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无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管、规划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坚决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牢固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二)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四)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相关责任主体,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落实整改的。

  重点查处容易引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二、强化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

  (一)加大查处执法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对在建“三无”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在建“三无”工程,在责令停工的基础上,要尽快确定分类处理措施,对于符合条件尚可补办手续的,要责令当事人限期补办,补办期间要继续加强监管,严禁继续施工。对于无法消除影响、补全手续的要尽快立案查处,及时组织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巡查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三无”工程网格化巡查管理责任制,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划定巡查监管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控机制,重点加大对责任区内在建“三无”工程的巡查发现及监管工作,做到及时发现,立即责令停工,并做好后续监管和处置工作,发现、取证、报告等工作要做好详尽的记录。

  (三)完善联防联动机制。要加强与国土、环保、交通、水利、工商等相关部门及街道、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加强联防联动,及时共享信息,必要时采取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合力对各类城乡在建“三无”工程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四)做好宣传警示工作。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杂志等媒体,加强对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自觉维护秩序,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发动市民群众主动举报,积极参与监管,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三、落实责任,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管、规划主管部门要认清形势、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各类涉及建筑施工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组织力量查实涉及施工安全的举报投诉,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本地区“三无”工程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通知》(粤建质〔2017〕204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违法建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粤建执函〔2017〕2747号)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11月20日前,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管主管部门分别将本地区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填报“房屋市政工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表”(附件),并以书面和电子版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如有联合开展行动的,可由明确的牵头部门统一报送)。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13日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林清华,联系电话:020-83133589,传真:020-83133587,邮箱:aqglc@126.com;执法监察局联系人:刘旭宏,联系电话:020-83133644,传真:020-8313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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