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尾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建质字〔2017〕4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927号)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汕尾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尾市城市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局
2017年4月28日
汕尾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我市决定在2017年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施工扬尘治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25日前)。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根据实际,对本辖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见附件2)、台账(见附件3),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25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分别向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1)。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进行实地督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分别向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住建局联系人:施华游,联系电话(传真):0660-3332697
市城管执法局联系人:欧壮胜,联系电话:0660-3888001,传真:0660-3291882
附件1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地区 |
制定工作方案 (个数) |
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个数) |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个数) |
建立执法 联动机制(个数) |
建立台账 工程个数 |
检查次数 |
检查 工程 (个) |
责令 整改 (起) |
行政 处罚 (起) |
处罚 金额 (元)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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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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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主要统计主管部门工作情况,每月底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一次。
2.所有数据均以上一次报送数据为基数累计填写。
附件2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清单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及责任人 |
施工单位 及责任人 |
扬尘治理责任制度建立情况 |
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
围挡设置及道路硬化 情况 |
车辆冲洗 设施设置 情况 |
施工废弃物处置 情况 |
施工物料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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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编号: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台账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负 责 人: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任务内容 |
具体措施 |
是否 |
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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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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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
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合同中明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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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费用及时足额支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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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向负责监督管理施工扬尘的主管部门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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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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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度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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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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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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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运输单位 |
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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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合规车辆情况及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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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现场 扬尘 治理 措施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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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挡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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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降尘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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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硬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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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覆盖、固化或绿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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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及车辆清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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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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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地堆存的建筑土方、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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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内垃圾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方式清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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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焚烧各类废弃物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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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和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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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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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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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此表按项目填写,每项目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