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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汕建市字〔2017〕2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属设计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市〔2017〕51号,详件请登录公共邮箱:swszjjsck@163.com,密码:sck123456下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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