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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筑构造》为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通用图集的通知

汕建市字〔2016〕5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公信公司,市属设计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筑构造>为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通用图集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35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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