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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汕建市字〔2015〕4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造价站及市属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粤建市〔2015〕170号)转发给你们(详件请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查阅),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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