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建筑管理!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专题 > 建筑管理

关于印发《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建办字〔2015〕22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关于2015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尾委办〔2015〕2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10日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纪委关于2015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纪委的统一安排,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深入开展宗旨教育、纪律教育、党内法规教育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强化组织观念,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为我市建设成为全省滨海旅游集聚区、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珠三角产业拓展集聚地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教育对象和时间安排

教育对象为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在7-9月期间相对集中5-7天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三、教育内容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按照“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的要求,紧扣以下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尤其要紧密结合当前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纪律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党的宗旨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党的性质和宗旨,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

  (二)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坚持把纪律规矩作为教育重点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当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的尺子和带电的高压线。

  (三)加强党内法规教育。组织开展廉政法规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示、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真正做到敬法、畏法、遵规守矩,绝不打法纪擦边球。

  (四)加强优良作风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纠治“四风”和保持党的优良传统方面带好头、作表率。

  四、活动安排

   为深化教育效果,确保“规定动作”高质量、“自选动作”有特色,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三大专题”系列活动。

     (一)“严纪律正作风”系列活动。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动员会,动员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系列专题片。三是局主要负责人罗光钊同志作一次纪律教育专题辅导报告。四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党章知识测试。

  (二)“敲警钟筑防线”系列活动。一是组织参加全市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话剧《沧海清风》。三是组织学习省、市编印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5)。四是组织一次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五是开展一系列谈心提醒教育活动。

  (三)“倡廉洁、扬正气”系列活动。一是积极参加第五届全市廉洁读书月活动和“廉洁火炬传递”活动,倡导人人读廉洁书籍、扬清风正气。二是组织开展一次学习勤廉典型的示范教育。二是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宣传栏、局OA办公系统等渠道,加强舆论宣传,着力营造廉荣贪耻的舆论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谋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针对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活动有计划、任务有要求、教育有实效。

     (二)落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将纪律教育与当前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加强督查,推进活动扎实开展。局党组要以从严从实的作风抓好纪律教育,切实抓好每个步骤的指导和监督,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整改。

     (四)认真整改,务求取得实际成效。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教育活动排查发现的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组织和个人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着重在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行动,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绩。

  局下属各单位请于9月10日前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情况书面和电子版报局办公室(电子邮箱:swzjg2013@126.com)。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