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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建城字〔2015〕4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公用事业局)、民政局、残联:
现将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残联省老龄办《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村[2015]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尾市民政局 汕尾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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