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专题 > 建筑管理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督导专家的通知
汕建质字〔2015〕1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市检测站,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督导专家的通知》(粤建质函﹝2015﹞608号)转发给你们(详件请上粤建网查阅),请按《通知》要求,组织推荐本地区(本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督导专家,并于2015年4月25日前将《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督导专家推荐表》一式2份报送我局质安科,同时,把电子版(含照片的WORD格式)发送至jsjshy@126.com。经加意见后,报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14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