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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汕尾市政协第八届五次会议第2026075号提案答复的函

马伟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汕尾市古村落古民居保护与活化利用的提案》(第2026075号)收悉,经综合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工作路径,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构建保护体系、强化规划引领、推动活化利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市已形成多类型、多层级的历史文化保护资源体系,具体包括: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座(海丰县、陆丰市碣石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个(陆丰市碣石镇)、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个(陆丰市大安镇石寨村);中国传统村落2个(陆丰市大安镇石寨村、潭西镇大楼村)、省级传统村落2个(陆丰市河西街道官田村、西南镇迎云寨村);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片(海丰县红宫红场、陆丰市碣石镇玄武山—中所街);已公布挂牌历史建筑34处(陆丰市13处、海丰县9处、陆河县10处、汕尾市城区2处);全市古树名木851棵;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26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8处)。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保障

先后制定印发《汕尾市传统村落保护若干工作机制》《汕尾市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方案》《汕尾市老城区和老街区调查工作指南》等文件,起草《汕尾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活化利用工作方案》,从测绘建档、保护管理、传统村落发展等多方面明确工作要求,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提供系统化、规范化的政策及业务指导。

(二)摸清资源底数,推进全域布局完善

一是核心资源规范化管理。完成全市34处历史建筑100%挂牌保护,全部完成测绘建档或矢量数据上报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完成2处历史文化名城、2处历史文化街区、2处名镇名村、4个传统村落的保护标志牌设置,明确保护范围和责任主体;103株城市古树名木已完成挂牌保护工作,建立“一树一档”保护管理档案。

二是潜在资源全方位排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实地摸排、群众座谈、部门联动等方式,在全市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梳理形成78处历史文化资源,包含潜在历史文化名镇1处,历史文化街区1片,历史地段7片,历史建筑69处,为保护资源扩容奠定坚实基础。各县(市、区)普查办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收到新发现文物线索334条,最终通过省专家评估认定159条,涵盖了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类型,全市共实地核查了1041处(最终文物数量待国家普查办确认后进行公布),全面摸清了汕尾不可移动文物底数。

(三)强化规划引领,筑牢保护工作根基

坚持“规划先行、按章保护”原则,海丰县、陆丰市加快重点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各项专项规划按程序有序推进。《海丰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完成省级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海丰县红宫红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提请县规委会审议;《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陆丰市碣石镇保护规划》、《陆丰市大安镇石寨村保护规划》待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碣石镇玄武路一中所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中国传统村落陆丰市潭西镇大楼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正按程序报批印发。市自然资源局将历史文化保护要求融入村庄规划编制,深挖乡村历史文化资源,系统明确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推动历史文化保护内容全面纳入村庄规划体系。

(四)抓实修缮保护,守牢历史文化根脉

一是实施重点修缮工程秉持“小规模”“绣花”式保护更新理念,多方争取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分类实施修缮治理。海丰县完成两处古建垮塌部位修缮;陆丰市推进碣石镇圩镇风貌提升工程;城区长沙炮台旧址、凤山祖庙修缮竣工对外开放。落实省、市级文保单位修缮经费,陆河县德辉楼分阶段修缮,石洲村农会旧址、康吉楼完成隐患整治,激活乡村文物活力。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组织专业人员对已挂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开展不定期实地检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发现违规拆改、破坏风貌等行为立即现场整改;对保护台账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更新保护对象信息,更换破损、过期标志牌,确保保护信息准确、标识完好。

三是抓实工匠技能培训。印发《汕尾市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围绕传统建筑修缮、岭南营造技艺、村落风貌管控、历史建筑保护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乡村建设工匠专业技能与保护意识。现已举办2期培训班,培训431人,337人考核通过。通过系统化培训,切实提高工匠队伍建筑修缮、农房风貌整治、微改造精修实操水平,规范乡村建设施工标准,破解传统工艺流失、施工不规范、风貌破坏等难题,建强本土化专业化工匠队伍,为文物保护、历史建筑修缮、乡土文化活态传承夯实基层技术支撑,以工匠力量赋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五)推动活化利用,彰显时代价值内涵

一是深化文旅融合发展。以文旅融合为核心,推动历史文化资源“活起来”。重点对大安石寨古村落开展专项帮扶指导,指导完善停车场、游览步道、标识导览、公共卫生间等基础配套设施,同步挖掘本土民俗文化资源,多措并举提升村落游览品质,该古村落已于2025年顺利获评国家3A级旅游景区。

二是打造特色文化阵海丰县对红宫红场历史文化街区进行立面、环境和功能改造升级,挖掘红色文化内涵,打造红色文化商业街,将街区内部分建筑修缮活化为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场所,实现红色文化传承与休闲消费融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紧扣“保护第一、活化赋能、传承发展”主线,持续完善全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一)强化规划引领

指导督促海丰县、陆丰市加快推进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报审流程,确保规划尽快通过审查并落地实施,为街区修缮、业态导入、风貌管控提供法定依据,确保更新规范有序。

(二)推动活化利用

立足城市更新与老城区改造,指导各地积极争取文化保护传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做实项目谋划储备与包装,提高项目成熟度和申报竞争力。督导海丰县加快推进老县城骑楼文化保护一期项目,陆丰市提速碣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提升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上级资金,促进文脉保护与文旅深度融合。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参与保护,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开发运营,以文旅收益反哺保护,构建“保护—开发—收益—再保护”良性循环。

(三)加快成果转化

持续做好历史文化名镇、街区、地段及历史建筑申报认定跟踪工作,动态更新历史建筑档案库,夯实基础台账。聚焦历史文化载体保护提升,统筹开展保护修缮、环境整治与功能微更新,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严格管控范围内开发建设。对具有重要纪念和文化价值的建(构)筑物,因地制宜探索活化路径,支持改造为历史展览馆、文化体验场所、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空间。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深挖本土文化内涵,植入适配文旅业态,释放历史资源价值,推动历史遗存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互促共赢。

(四)健全监管体系

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巡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私搭乱建、未批先建等违规行为,对历史文化资源落实最严格保护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杜绝为经济建设牺牲文化遗产、盲目开发、破坏性开发等短视行为,严守保护底线,在守住历史文脉的前提下推动建设开发,实现文化保护与发展建设协同共进。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传播效能,结合线下文化活动、专题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宣传,借力各类节庆,组织展览宣讲、实景体验等线下活动,生动讲好汕尾本土历史文化故事,全方位展现历史遗产独特价值,加深群众对历史文化资源重要性的理解,引导社会各界知晓保护、支持保护、参与保护,凝聚全社会守护历史文脉的共识,营造全民关心、共同参与历史文化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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