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网络
林木覆盖率
年降水量400mm以下的城市,林木覆盖率达25%以上。
年降水量400mm-800mm的城市,林木覆盖率达30%以上。
年降水量800mm以上的城市,林木覆盖率达35%以上。
湿地及水域面积占国土总面积10%以上的城市,林木覆盖率达25%以上。
城区绿化覆盖率
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城区树冠覆盖率
城区树冠覆盖率达25%以上,下辖的县(市)城区树冠覆盖率达20%以上。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以上。
城区林荫道路率
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路率达60%以上。
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
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
乡村绿化
乡镇道路绿化率达70%以上,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美化。
道路绿化
铁路、县级以上公路等道路绿化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
水岸绿化
注重江、河、湖、库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0%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
农田林网
重要水源地绿化
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0%以上。
森林健康
树种多样性
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乡土树种使用率
城区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
苗木使用
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使用良种壮苗,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
生态养护
避免过度人工干预,注重森林、绿地土壤的有机覆盖和功能提升,城区绿地有机覆盖率达60%以上。
森林质量提升
注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每年完成需提升面积的10%以上,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
动物生境营造
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食源蜜源植物,大型森林、湿地等生态斑块通过生态廊道实现有效连接。
森林灾害防控
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
资源保护
划定生态红线。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
生态福利
城区公园绿地服务
公园绿地500m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80%以上。
生态休闲场所服务
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20km服务半径对市域覆盖达70%以上。
公园免费开放
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
乡村公园
每个乡镇建设休闲公园1处以上,每个村庄建设公共休闲绿地1处以上。
绿道网络
建设遍及城乡的绿道网络,城乡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5km以上。
生态产业
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食品等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生态文化
生态科普教育
所辖区(县、市)均建有1处以上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在城乡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
生态宣传活动
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市级活动5次以上。
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科学到位,保护率达100%。
市树市花
设立市树、市花。
公众态度
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
组织管理
建设备案
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正式备案2年以上。
规划编制
编制规划期限10年以上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批准实施2年以上。
科技支撑
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体系,专业技术队伍健全,技术规程完备。
示范活动
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
档案管理
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汕尾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转载自“汕尾创森”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