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次“商转公”业务意愿登记的通知
为有序推进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需求,根据《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分批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公告》,请汕尾市内有“商转公”意愿的职工进行第二批次登记。(注意第一批次意愿登记已经存在有效登记和在公积金系统存在在途贷款申请的不予登记。)
一、线上登记渠道
请有“商转公”意愿的职工在11月24日前,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点我就查”-“便民服务”-“商转公意愿预登记”页面登记,相关条件请到该页面查看。
第一步:关注微信公众号“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右下角“点我就查”,进入“便民服务”。
第二步:在便民服务中,点击左上角的“商转公意愿预登记”。
第三步:进入“商转公意愿预登记”页面,需要阅读登记必读提示15秒,然后点击“已阅读并同意”。
第四步:填写基本信息。选择证件类型,输入主借款人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和动态验证码,填完后点击“下一步”。注意第一批次意愿登记已经存在有效登记和在公积金系统存在在途贷款申请的职工点击“下一步”后会弹出提示框不予登记。
第五步:填写贷款信息(注意:“全部信息项都为必填项,请按填写框内提示正确填写。”)填完贷款信息后,点击“短信验证码”,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提交登记”,即可完成登记。
二、其他说明
在第一批次“商转公”业务全部办理完成后,中心将立即启动第二批次业务办理。中心或受理银行将根据第二次意愿登记的时间顺序,分期分批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职工前往办理。职工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了解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