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本民生】
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专班办公室召开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宣贯会
5月30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召开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宣贯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股室负责人,相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业务负责同志,以及相关行业协会代表等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介绍了《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详细解读了《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汕尾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等配套规范性文件,重点阐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流程和注意事项。
会议指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要遵循业主自主、社区协调、政府引导、节约空间、保障安全、规范管理的原则,引导群众多比选品牌质量有保障、有成功案例的企业,合理规避风险。要充分考虑加装电梯成本及安全。要在满足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安全的基础上,科学设计加装方案,加强电梯产品、施工过程监管,确保质量和安全。
会议强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民心工程,也是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装电梯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广泛覆盖和深入实施。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主动牵头推进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合作与信息共享,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要摸清底数、分类造册,包括既有住宅名称、详细地址、群众加装意愿、计划加装电梯数量、加装所需资金、自筹资金、资金缺口、资金筹措渠道等,筛查出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和电梯数量,争取让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都能尽早完成加装电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