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解读!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互动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近5年广东新增解决超110万人住房困难问题 将继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5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张少康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就住房保障工作、旧楼加装电梯等民生热点进行回应。他说,近五年,全省共新增解决超过110万人住房困难问题,今年将继续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多措并举,建立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他说,接下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性工作指引和规范性意见。

今年将探索实施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住房保障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张少康说,近年来,该厅致力于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扩大新就业无房职工、异地务工人员的保障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镇住房救助对象、复退军人和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急需人才等的住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他说,如2017年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将2.6万套公共租赁住房专门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供应;东莞市将异地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作调整,如将工作年限由6年减少至5年,缴纳社保由6年减至5年,住房租金由16元降至7元等。

他介绍,去年全省新增发放租赁补贴6701户、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75116套,新增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06188套,新增解决住房困难家庭近12万户,涉及人民群众超过36万人,效果显著。截至去年底,全省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化两种方式,共累计实施保障农民工8.4万户、老年人2.6万户、优抚对象2536户、社会救助对象1.24万户、青年教师和青年医生1.91万户、环卫工人及公交司机3978户等。

据悉,近五年,全省共新增实施保障(含租赁补贴)34.38万户,累计实施保障共计73.43万户,共新增解决超过110万人住房困难问题。

“今年我省将继续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多措并举,建立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探索实施以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为主,租售补有机结合的住房保障政策,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住房困难群体,继续扩大保障范围,把更多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张少康说。

旧楼加装电梯将制定工作指引和规范性意见

“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旧楼加装电梯被写入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民声热线记者调查发现,各级政府层面虽陆续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少困难。

张少康回应说,从全省角度来看,目前广州做得比较完善,各方面制度设计也比较好,推进的进度和取得的效果都较明显。“我初步了解的情况,广州市有4万多户的旧楼需加装电梯,通过这两三年努力,到目前为止旧楼加装电梯已达到了3000多户,将近10%了。”

接下来如何进一步推动旧楼加装电梯工程?张少康说,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相关立法和规章,同时要在改进技术措施及促进新技术应用等方面下功夫,“甚至基层组织、街道办、社区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尽量把矛盾化解”。

“接下来我们还会跟有关部门一起,共同制定全省性的工作指引和规范性的意见。”张少康说。(南方日报网络版)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