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2025-2035年)》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方针,积极适应新时代城市高品质发展的需求,响应“绿美汕尾”建设行动,进一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汕尾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有九章五十七条,分别为:规划总则、发展目标与策略、公园体系分类分区、公园规划布局、公园风貌规划指引、公园建设规划指引、公园体系专业规划、公园近期建设计划及实施保障、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总则
明确了规划目的、范围、期限、依据、原则等相关内容。
本次规划范围为汕尾市中心城区,包括城区与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陆域,总面397.60平方公里。
(二)发展定位及目标
《规划》依托汕尾“山海湖城”的靓丽底色以及多元历史文化的璀璨点缀,构建汕尾市中心城区特色公园体系,打造山清水秀、海天一色、出门见绿、布局均衡、景观优美、文化彰显、活力多彩、开放共享、绿道成网的公园城市形象,将汕尾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山海融城、花园汕尾”的高品质滨海魅力公园城市。
《规划》分近期(2030年)与远期(2035年)设定核心指标,系统引导公园体系建设。
规划至2030年,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人,初步构建中心城区公园体系,改善公园绿地覆盖不足的短板,完成近期公园建设、提升项目。在建成区范围内,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8平方米/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3%以上,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超过2个/10万人。
规划至2035年,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人,完成构建中心城区公园体系,完成规划公园绿地建设、提升项目,增加多处“口袋公园”,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园林景观风貌,将汕尾市中心城区建设成为高品质滨海魅力公园城市。在建成区范围内,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9平方米/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4%以上,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超过2个/10万人。
(三)公园体系分类分区
《规划》构建公园体系结构与分类分区。将公园划分为城郊公园与城市公园两大类,并按风貌分为山体、滨海、环湖、城市四类风貌分区,实施差异化引导。
(四)公园规划布局
《规划》构建“五核彰底色,多点缀汕尾,九廊通山水,一带串绿珠”的中心城区公园体系结构。
《规划》结合城镇建设和生态资源,布局8处城郊公园、13处综合公园、15处专类公园、96公顷以上的社区公园和108公顷以上的游园。
(五)公园风貌规划指引
依托山海湖林城生态要素,《规划》划分四个公园风貌分区。
一是山体公园。《规划》提出山体公园风貌规划指引:生态优先,低干预修复,构建原生生态基底;分级分类设计,步道串联,实现全域可达性;功能丰富,复合型业态植入,激活空间活力;设施配套,分级分类建设,保障安全与便利。
二是滨海公园。《规划》提出滨海公园风貌规划指引:生态保护,修复与管控并行;文旅赋能,与旅游商业有机融合;服务升级,丰富完善设施体系。
三是环湖公园。《规划》提出环湖公园风貌规划指引:因地制宜构建复合型滨水界面;多级步道串联景观序列;差异化功能定位与空间联动。
四是城市公园。《规划》提出城市公园风貌规划指引:文脉织魂,建设历史人文公园;智慧织网,打造智慧公园;植物织景,利用植物营造公园景观。
(六)公园建设规划指引
《规划》划分五类公园,并分类提出建设指引。
一是城郊公园。《规划》提出,位于自然保护地内城郊公园,应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政策,严格限制其开发强度和开发规模;位于自然保护地外城郊公园,应适当放宽开发活动和游人活动限制。
二是综合公园。《规划》提出,综合公园应包含基础服务功能、全龄游憩功能、自然生态功能和景观风貌功能四大功能。
三是专类公园。《规划》提出,应根据专类公园的类型,划分对应功能区及配套相应设施。
四是社区公园及游园。《规划》提出,社区公园应考虑周边居民多年龄段活动需求的特点,划分为儿童游戏区、老人活动区、康体活动区、安静休息区、游览观赏区、园务管理区等。游园的受众人群与社区公园相似,功能分区参考社区公园布置,由于规模的限制可将功能区合并。
(七)公园体系专业规划
《规划》健全专业规划体系,系统布局防灾避险公园网络,建立“中期—短期—紧急”三级体系,衔接海绵城市理念,明确公园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提升绿地雨水蓄渗与生态调节功能。
(八)公园近期建设计划及实施保障
《规划》提出四项近期公园建设计划,包括推进城郊公园提档升级,打造区域生态绿核;推进综合公园、专类公园优化提升,打造城市生态中心;促进社区公园、游园提质改造,推进“口袋公园”建设,提升公园服务覆盖水平;推进中心城区海绵公园、智慧公园试点建设,打造特色公园示范性工程。
《规划》提出三项实施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打造汕尾特色公园体系;建立完善的公园运营管理机制;搭建智慧化管理平台。
(九)附则
明确了成果内容、修改条款、解释权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