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市政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在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战略指引下,为全面贯彻落实汕尾“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的发展定位,汕尾市积极引入重大产业项目,探索新能源汽车与新能源供给的有机结合。红海湾作为全市重要产业平台,是承接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的重要片区。为支持并加快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规划建设工作,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组织编制《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市政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
(二)有关规划政策。主要包括:《汕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汕尾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汕尾市红海湾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汕尾红海湾临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和《汕尾红海湾SW-HHW-02-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三、规划范围及期限
(一)规划范围
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全域,土地面积110平方千米,包含田墘、遮浪和东洲三个街道。
(二)规划期限
2025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期限至2027年。
四、规划思路
《规划》编制坚持系统性、科学性、前瞻性、韧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以已批控规为校核,并吸纳相关专项规划的成果,融合已建、在建或已开展前期工作的工程设计资料,结合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的需求开展编制,科学评估市政设施规划和建设情况,结合案例分析和先进经验,优化调整既有规划,深入解决城市规划与工程建设的衔接问题、堵点难点问题,统筹布局各项市政基础设施,面向实施合理安排分期建设,有效支撑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的建设。
五、规划内容
《规划》包含道路工程、竖向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环卫工程和管线综合共11个专业,并通过多专业融合形成具体的规划方案。
(1)道路工程
重点构建“两环三通道”的骨架路网,以主干路为主体,以次干路及专用通道为补充,规划形成紧密衔接重要交通设施的客货交通网络,实现高效互联互通;打造与空间拓展和功能布局优化相匹配的客货独立通道,出行安全有序;改善道路线形,优化道路断面,塑造高品质的道路出行环境。规划路网密度≥8.0km/km2,满足国家标准。
(2)竖向工程
根据规划区内用地的性质、功能,并结合自然地形、排涝排水规划要求,将城市用地竖向规划形式划分为三种:建成区、增量建设区、生态区。建成区主要维持现状高程,因地制宜优化竖向规划体系,提出相应的排水系统改造要求,规划高程范围为3~19.6m。增量建设区结合现状地形条件和开发要求,协同防洪排涝、排水和道路交通等规划,通过地形的合理改造和综合利用,建立完善的高程控制体系,规划高程范围为3.5~22m。生态区保持和延续自然地貌。
(3)给水工程
构建安全、可靠、高效、可持续且有韧性的城乡供水体系,以满足规划范围内居民及工厂企业的生活、生产用水需求。规划扩建红海湾水厂至12万吨/日。新建DN800供水连通管,实现红海湾片区与城区供水互联互通。规划远期实现供水管网普及率达100%,供水管网漏损率≤8%。
(4)污水工程
完善污水设施,综合提升城乡污水处理水平。规划保留2座水质净化厂,新建1座污水处理设施,区域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2.0万吨/日。鼓励再生水用于市政道路浇洒、消防应急用水等。鼓励园区利用非常规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5)雨水工程
改善水环境状况,建成完善的雨水系统,优化区域生态环境。规划区一般地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采用3年,低洼及重要区域采用3~5年。规划雨水就近分散排放至附近河涌或海域,管线沿道路坡度敷设,降低覆土埋深。道路宽度≥40米采用双侧布管。鼓励推广海绵城市透水技术,促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
(6)电力工程
综合电网结构与城市建设,远近结合,统筹布局电力设施。科学预测用电负荷,实现供需平衡,规划电网典型接线率达到90%以上。以500kV茅湖站为区域主供电源,规划新建220kV红海站,新建110kV变电站8座(包括3座自建用户变电站),至规划末期,红海湾片区范围共布局220kV变电站1座, 110kV变电站10座(包括3座自建用户变电站)。
(7)通信工程
持续推进光纤骨干网和移动通信网演进和服务能力升级,加快推动形成“万兆园区、千兆入户、5G网络全覆盖”的高速网络格局。规划在东洲街道新增数据机房1座,按街道级数据中心规模建设;新建通信机楼1座,综合通信接入机房5座(不含专用机房);新建宏基站240基,形成“宏基站为主,微基站为辅”的基站节点覆盖模式。
(8)燃气工程
构建全面覆盖的天然气清洁能源体系,保障燃气供应的安全与稳定,强化区域能源协同与基础设施互联。规划居民用户燃气的气化率达到100%,其中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达到70%以上。规划近期新建LNG气化站(含调压站)1座,以陶河门站管输气和LNG气化站为主要气源,并对接来自汕尾市区的中压管道,在规划范围内实现燃气中压管网联网。通过设置保护范围、控制范围,保障燃气设施与人民群众的安全。
(9)消防工程
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符合防灾减灾要求的现代消防体系,提升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规划将现状消防站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2座一级普通陆上消防站和1座水上消防站。
(10)环卫工程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建设,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规划保留现状2座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新建1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和1座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规划新建公共厕所55座,新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以上,滨海旅游区域可按一类标准进行建设。
(11)管线综合
结合现状管线及道路建设计划,并按照现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要求,统筹布置各类市政管线。
《规划》围绕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需要以及近期绿色制造产业园建设和投产需求,拟定了近期建设计划项目库。根据项目建设紧迫性,又将近期项目库分为两期,共35个建设项目。其中:一期(2025年-2026年)重点支撑产业园建设和投产的基础市政保障,共24个(道路工程8个,水、电、燃气、消防等各类市政设施共16个);二期(2026年-2027年)主要是进一步完善提升绿色制造产业园及红海湾片区的市政基础设施能力,共11个(道路工程8个,水、电等其他市政设施3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