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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建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委、市政府:

  今年来,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要求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以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和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住建部门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不断提高实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汕尾市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汕尾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目标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亲自安排法治理论学习,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

  (三)建立依法行政领导机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做到有组织领导,有机构人员,有目标任务,有法律服务,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市的防控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大住建领域特别是建筑企业往返风险地区人员的监管排查力度,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文件,监督、指导、协助建筑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大行业立法推进力度。加强在城乡建设、房地产市场、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积极探索住建行业立法工作。我局牵头制定的《汕尾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于3月份颁布实施;牵头起草的《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七届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报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执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三统一”发布机制,2021年我局合法性审查文件共30个,公平性竞争审查文件共18个,制定印发了《汕尾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汕尾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共10个。同时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完善,共清理了5部地方性法规、1部政府规章、31件市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我局按要求对行政职权进行对应梳理,形成权责清单,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适时调整。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通过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信息,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今年我局牵头起草的《汕尾市节约用水规划(2021-2035年)》《汕尾市城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沟)有偿使用指导意见》等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均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破除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原91个审批事项精简至84个,压缩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42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28个工作日内。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电子证照审批,梳理完成具备签证用证条件并可发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子证照79项,2021年系统签发电子证照共266张。制定印发《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创新工程建设项目供地用地机制、实行“先租后让”模式、推动区域评估事项内部协作及深化环境影响评估改革等措施,这一做法被省工改办列入《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经验清单》,转发全省各地市学习借鉴。

  (二)积极创建“无证明城市”。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减证便民”,依法取消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证明材料共227项,梳理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同时,梳理形成本部门“一张身份证”(电子证照)通办事项清单。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清单》,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同时按时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认领,持续做好监管数据录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并公开主体、职责、依据、清单等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实施后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双公示”。2021年我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司平台公示的行政许可案件487宗、行政检查案件15宗。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结合实际制定《汕尾市住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梳理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事项80项由县级下放镇街实施,推动执法力量下移。

  (二)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试点工作。我局作为全市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8个试点单位之一,持续要求各有关科室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行政执法。至目前,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办理案件28宗,顺利完成试点单位由省“两平台”至市“两平台”迁移的数据信息更新工作。

  (三)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及时做好执法证申领、换发等工作,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定《汕尾市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实施方案》,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2021年参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试21人,参加综合法律法规知识考试9人。目前,我局机关现有在编行政执法人员29人,委托执法机构执法人员16人。

  (四)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全市共治理违法建设99.52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市年度考核任务141%;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共11家,受到省住建厅表彰;全力整治品清湖北岸地下排水、排污管网,完成整改并依法发放排水许可证66份;持续加强建筑施工、削坡建房和燃气安等方面的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排查整治,有效保障住建行业全年度安全平稳、健康发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从管理信息化入手,逐步完善计算机网络平台和管理信息系统,制定了全年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真实。目前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门户网站信息基本齐全。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调解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明晰岗位职责,落实责任权限,将涉及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按章办事。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规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流程,逐步形成调解机制,对矛盾纠纷进行分级调解,对于影响重大、涉及面较广的群体性矛盾纠纷,由工作专班迅速介入。2021年,我局信访业务管理系统受理并办结各类群众诉求共32宗,督促协调解决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60宗,追回拖欠2771名农民工工资8638.75万元,有效防止矛盾激化。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工作,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依法处理各类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2021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2宗,没有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八、落实普法主体责任

  (一)健全普法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学法考试等制度;制定《2021年汕尾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宪法和新修订新出台的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重点宣贯范围。

  (二)组织学法考试。组织住建局机关(含数字指挥中心)干部职工58人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学法和考试,2021年学法考试通过率为100%。

  (三)开展普法宣传。在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一系列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举办《汕尾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活动;印发垃圾分类、城市节水等宣传小册子12000多份;设置宣传栏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国家安全等法律知识,利用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营造社会学法氛围;下属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在城区、陆丰、海丰、陆河举办了4场“共创文明城市 提升法治观念”主题宣传活动,宣讲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法规政策。

  (四)参加普法活动。发动全市住建系统参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主题公益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拍摄普法宣讲人参赛作品(视频)参加公益普法宣讲人比赛,发动全市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参与网络投票,组织参加全省住建系统网络投票前20名作品决赛。组织参加省住建厅《新行政处罚法》和“依宪执政”专题法治讲座。

  九、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住建行业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市政设施建设、房地产市场、质量安全、生态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行政执法体系不够完善,尤其是市与城区之间的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厘清;三是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工作人员片面认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单位内部法治机构的工作职责。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要求,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建立健全住建行业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着重抓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强化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抓好制度建设。加强并规范住建行业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效的依法行政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三是抓好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开展对我市各级住建部门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正确使用执法权力。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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