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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通信工程相关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建许函〔2017〕122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通信管理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通信工程相关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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