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互动 > 政策解读 > 政策法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通信工程相关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建许函〔2017〕122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通信管理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通信工程相关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