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调查征集!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互动 > 调查征集

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征求意见稿公示)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现进行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厂址位于汕尾市东部红海湾片区现状红海湾污水处理厂东侧,建设地埋式水质净化厂,总用地面积约11.0m2集污面积约50km2,新建污水主干管网约30.93km,厂外污水提升泵站3座,尾水排放管道总长约2.18km。总处理规模20m3/d,首期建设规模10m3/d,远期10m3/d。其中厂外压力管、泵站土建按远期规模一次建成,厂内首期土建按10m3/d—次完成,设备安装10m3/d,预留远期建设用地。建设形式按全地埋形式布置,出水水质标准按准Ⅳ类水标准,一期工程尾水排放考虑排放至田墘大排洪渠上游。工程总投资约为16.09亿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本工程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规范化操作,工作人员定期对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检查和维修,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在水质净化厂进、出水口设置在线监控系统,水质异常时及时调整处理工艺或调整停留时间和增加营养物质,以确保出水水质达标。同时,对白沙湖水质状况开展跟踪监测,密切关注水质变化。在以上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对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气:主要为水质净化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通过采用生物滤池除臭,臭气集中收集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做好除臭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治理措施在正常工况下稳定运行。

3)噪声:各噪声机械设备均布置于地下,通过设备隔声减震以及地下厂房的阻挡作用,噪声至厂界贡献值可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污泥脱水后委托污泥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泥运输采用封闭的运输车辆,防止沿途撤落和散发臭气,运输车辆保持清洁,运输路线避免在居民区内穿行。栅渣、沉砂运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评价结论

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本工程在建设期和运营期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通过采取严格治理措施后,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基本可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网址:https://www.shanwei.gov.cn/swjsj/,同时可至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查阅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https://www.shanwei.gov.cn/swjsj/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一)建设项目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建设路一号

联系人:杨扬                            联系电话:0660-3322638         

联系邮箱:swyy638@163.com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38356981         

联系邮箱wu.jj@gpdiwe.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

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东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new.pdf


                               建设单位: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114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