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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公积金委员会和市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不断解放思想,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开拓创新,规范我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设,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6247882.7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公积金委员会和市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巩固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工作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中心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提供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和范围,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人员加强解读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大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宣传工作主要领导和联系人,明确本单位宣传任务,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政务信息处理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纳入到每一项业务的具体办理中,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考核督导,在全系统形成目标一致、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宣传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借鉴兄弟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二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整理我中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公告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三是积极做好基础性工作

  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实施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网站、电子显示屏等设备提供的政府信息,方便公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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