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面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我中心特向社会公布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市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一梳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年度制发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作出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1件、行政强制0件。
(2)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9次,采购总金额1302575元。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起,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起。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二)政府信息管理基本情况
我中心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认真制定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要求各科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确保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中心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公开方式不够创新、门户网站的互动不够生动。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总体要求,主动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定期维护和复查,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人员加强解读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
二是加强公开创新能力。加强图文并茂的公开方式,增强群众的阅读兴趣,降低理解难度。
三是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