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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上肩 狠抓落实 为抗击疫情助力

  面对复杂严峻的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责任担当、守土尽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

 111.jpg 一是推行公积金业务“网上办”、“预约办”、“延后办”。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网站、公众号、微信、短信等方式,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推行“不见面”服务,倡导各单位及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各项业务,如退休提取、离职提取等业务可通过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手机APP、网厅等渠道实现网上全程办理,其他各项业务也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提交申请。自1月20日至2月18日止,通过网上渠道办理的业务共14131笔,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1580笔、手机APP102笔、个人网厅13笔、单位网厅11787笔、开发商网厅6笔、粤省事643笔;通过网上渠道进行业务查询共150525次,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32889次、手机APP6150次、个人网厅1641次、单位网厅10591次、粤省事99254次。此项举措有效避免了因人员聚集而引发病毒交叉感染,切实做到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同时,推行“预约办”,按照“所有业务网上办”、确需现场“预约办”的原则,要求各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预约服务,及时分批、错峰、错期办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此外,疫情期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允许延期缴存;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相关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灵活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二是响应市委号召,迅速动员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2月2日市委紧急动员令发出后,我中心迅速行动,根据市住建局党委安排,动员5名党员和干部职工,充实到疫情防控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的城区香洲街道东兴社区,并即时到岗到位,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与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发放防护宣传册,强化对小区车辆、人员的检查,为群众测量体温,守护群众健康,切实扛起疫情防控应尽之责。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和教育宣传。疫情出现后,公积金中心的服务区域和办公区开展卫生清洁、消毒工作,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检测体温。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利用宣传栏、LED广告、公众号、微信等方式,大力开展疫情健康教育宣传和法治防控专项宣传,引导教育党员干部职工,不信谣、不传谣,坚定信心,依法防控,坚决阻断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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