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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热门问题集中解答

1.  单位一年内可以为员工调整几次基数?

答: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因此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同一职工在同一单位内原则上调整一次缴存基数。

2.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缴存公积金吗?

答:目前,我市还没出台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缴存政策,待出台相关缴存政策后,才能缴存。

3.  职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汕尾,该如何操作?

答:通过系统核实职工缴存信息,是否缴存半年以上,如是,职工带身份证,在受理柜台填写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即可交由受理窗口录入系统,通过异地转移平台发函到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待对方中心公积金转来该职工公积金款项,再通过系统匹配转入到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4.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关联信用卡吗?

答:为保证职工提取资金正常入账,请勿关联信用卡,请关联一类银行卡。

5.  如果中途离职导致住房公积金暂停缴存的,之前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在吗?

答:职工离职停缴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会保存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不会自动清零,以后在汕尾找到新单位后可以继续缴存。如果没有找到新单位,封存满六个月后,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自助办理提取并销户。

6.  租房如何提取?

答: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最高额度提取一年度9600元。提供当地无房产证明、租房协议、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一类银行卡。

7.  房子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我市现行提取政策,装修不在提取范围内,所以装修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8.汕尾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业务中,重大疾病范围是哪些?

答:根据我市现行的提取政策,目前职工本人或者职工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9.汕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目前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夫妻双方或两方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具体到职工本人实际可贷额度,需职工携带身份证到业务网点查询。

10.我的户口在汕尾市,准备在汕尾买房,妻子为非汕尾户口,在外地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和妻子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缴存地或者户籍地在汕尾内,按您这种情况,您妻子是可以做异地贷款的,你俩可以一起申请贷款公积金。您妻子需要提供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标准格式的缴存证明和缴存流水(一年)以及在缴存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

11.我已经申请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否可以申请另外一套房产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

答:不可以,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不是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第三套住房,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1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账户是公积金个人账户吗?

答:只有在前台办理签订了冲还贷协议,才可以每月自动扣取公积金个人账户里面的金额作为偿还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账户是指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的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请在该银行账户里存足余额用于还款。

13.我想提前还一部分公积金贷款或者全部提前还款,管理中心要收违约金吗?

答: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前还款业务,还款账户内必须预先足额存入所申请的还款金额,确保资金实时扣款。提前部分还款金额应大于 1 万元。在办理的整个过程中公积金中心不收取您的任何费用。

14.住房公积金市城区管理部正在办理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答:住房公积金市城区管理部正在办理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应符合几个前提条件,(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以上;(二)用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 不动产权证书 ),(三)申请人(配偶可以作为共同中请人)应当在本市,商业银行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商贷),且该贷款尚未结清;(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不是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第三套住房;(五)申请人提前偿还原商贷的申请,已经取得原贷款 银行同意;(六)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 的权利人;(七)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已办出《房地产权证》,且该住房应仅为原商贷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抵押权人且无 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八)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个人信用报告,最高逾期不超过3期; (九)申请人同意提供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手续。

15.如何修改手机预留号码?

答:您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夫妻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任一业务网点柜台办理预留手机号码变更业务。也可以关注“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在线更换手机号码流程。

16.我单位新考进了一位公务员,他是今年5月正式进我单位,但因为工资手续问题,一直到9月份才正式发工资并补发之前的工资。能不能补缴5至8月份的公积金?

答:可以补缴。单位于9月份做个人账户设立表帮职工开户后,可以做补缴申报表补缴5至8月份的公积金。

17.我单位为了方便缴存公积金,公积金中心能不能帮我单位代扣公积金?

答:可以。单位需先到业务网点签约《“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付款授权协议》。签约的前提条件是缴存银行要与扣款银行是同一家银行。如果你单位的(缴存)扣款银行是建行或邮储银行,在公积金网点进行签约后还要送一份协议到建行或邮储银行前台进行系统处理,其他银行则不用。

18.我在深圳原单位已经连续缴存了一年公积金,因为工作原因目前已经辞职并封存了原账户,刚刚在汕尾找到新工作,新单位帮我缴存了三个月公积金,但是中间已经断缴了三个月公积金。现在我想买新的商品房,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按您目前的情况是不符合申请贷款公积金的条件。公积金贷款条件之一是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您现在只按期缴了三个月,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单位再帮您缴存三个月以上,您可以来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您在深圳缴的公积金,可以到公积金网点办理异地转入手续,这会增加您账户的余额,以后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可以提高您贷款额度。

19.我继承了父母的一套房子,现在已经转到我名下,请问可不可以申请提取我的公积金余额?

答:按《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以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20.我正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正在走贷款流程中,还未发放贷款。我现在能不能先申请提取公积金?

答:按照《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中心或者银行发放贷款后并正在还款,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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