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 专题 > 工作简报
创文工作简报(第四十九期)
  • 2017-11-24 15:2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 【字体:    

李庆新调研市园林局时要求 加快改革发展步伐

 

市园林局按照全市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责任,认真履行市区园林绿化建设管养职责,加强日常工作,2017年11月4日至11月17日市园林局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李庆新常委到我局调研。11月8日,市委常委、城区委书记李庆新到市园林局调研,要求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快市区园林绿化事业改革发展步伐。

李庆新听取了市园林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奎山公园景观改造升级、奎山湖水质提升、市区园林绿化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该局负责人和党员干部座谈,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李庆新要求,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市区园林绿化工作。二要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三要以“美丽中国建设”为引领,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力开创园林事业新局面。要加强对市区园林绿化现状的实地调查研究,进一步制定相应措施;把有关项目建设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精品工程、样板工程;提早谋划明年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抓住核心关键,进一步明确目标、方向和任务;把生态修复和园林景观建设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批园林绿化景观亮点。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二、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宣传标语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宣传标语的通知》(汕宣明电[2017]65号)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宣传工作,在我局机关楼顶、机关楼大厅、奎山公园及玉台山公园布置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宣传标语及宣传画,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宣传标语宣传到位。


三、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奎山公园,清洗木栈道、长廊,检查维护公园水电等设施。每日清理2次奎山公园路面卫生累计约160000平方米,每日清理2次公园内广场面积约140000平方米,清理绿地约90000平方米,每日清理三次园内三个厕所。打捞景观湖面漂浮的垃圾、树叶等杂物约7000平方米,累计除草面积约30000平方米。积极修复市区红海东路、城南路、文明路等道路下沉的树池。组织人员清除市区成业路、金湖路、工业大道西段等道路绿化带、树池内的杂草。组织人员修剪凤湖路、海滨大道等行道树。组织人员对汕尾大道绿化带进行修剪、拔草、施肥。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