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5月18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奇珠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扬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友深、黄宏伟、李汉流、李惠文和秘书长谢平和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宗理,市检察院、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城区政府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和市人大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我市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效。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大对律师队伍的培养建设,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价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要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会议对《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转自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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