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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知多少(一)
  • 2007-09-12 11:38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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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城市为什么要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
  答:国家旅游局从1996年初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以下简称“创优”)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落实政府主导型旅游业发展战略,提高城市的现代旅游功能,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2、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创优”,是建设广东旅游强省形势的需要;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汕尾建设成工业,旅游业和海洋产业发达的现代化滨海新城”的需要;是实施汕尾“十一五”计划确定的“把汕尾建成珠三角东花园和粤东旅游休闲度假胜地”的需要;是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旅游特色经济带”,加快汕尾旅游业发展,建设“人文汕尾、活力汕尾、清新汕尾、和谐汕尾”的需要。通过“创优”,可进一步完善城市旅游功能,优化城市旅游环境,提升城市旅游形象,将汕尾建设成为有特色、有品位、有文化、有影响力的现代化滨海旅游城市,把汕尾作为一个完整的旅优产品和一张城市亮丽名片推向国内外。
  3、我市“创优”的组织机构是怎样设置的?
  答:我市“创优”的组织机构称“汕尾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蒙徽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创优”办),由副市长李贤谋任办公室主任。市“创优”办内设综合、宣传、项目和督查4个组开展相应工作。办公地点在市科技文化中心三楼。
  4、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应具备哪三个基本特征?
  答:城市综合发展总体水平和服务质量较高;城市对外开放程度和国际化程度比较高;旅游业在该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影响作用。
  5、我市何时提出“创优”,“创优”分几个阶段?
  答:2005年11月市政府就成立了领导机构,开始筹备“创优”工作;2007
年4月市政府调整了领导成员。同月我市正式向省旅游局申报“创优”,列入国家旅游局“全国参创城市”名录。
  我市“创优”分三个阶段:一是准备、申报、发动阶段(2005年11月至2007年4月);二是创建、自检、预审阶段(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三是初审、验收阶段(2008年5月至2008年12月)。
  6、至2006年底我省有多少个地级以上城市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答: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有18个城市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现在我市和云浮市、揭阳市正在创建中。
  7、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应该怎样投身“创优”活动?
  答:“创优”是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旅游业发展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因此“创优”与我们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市民的参与程度直接决定着“创优”的成败。每个市民都要以“汕尾是我家,创优靠大家”的姿态,了解“创优”、理解“创优”、支持“创优”、投身“创优”,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讲卫生,讲礼貌,讲秩序、做文明市民,做“旅游大使”、“文明大使”。
  8、为什么说“创优”是一项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
  答:政府主导是“创优”的前提。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产业,必须是政府在组织、协调,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效果。政府主导作用在“创优”中至关重要。部门配合是“创优”的关键。创优工作纵向牵涉到各县(市、区),横向牵涉到政府机关几十个部门和党群部门,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需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运作机制,互相配,确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各部门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能,既分工又协作,才能使“创优”措施落到实处。全民参与是“创优”的动力。“创优”的所有指标体系是针对全市的综合考核指标。“创优”的过程是改善城市面貌,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过程,是一件全市人民都受益的大好事,需要全社会发动,全社会支持,全社会参与。(待续)蔡鸿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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