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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曝光8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的通告
  • 2026-09-18 17:59
  • 来源: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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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汕尾春晖骨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汕尾市医保局交办的问题线索,经汕尾市城区医保局调查,发现汕尾春晖骨科医院存在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1264.55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院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51264.55元;3.罚款人民币51152.49元。

  二、汕尾市国荣广信药业连锁店有限公司城区埔边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汕尾市城区医保局在开展监管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汕尾市国荣广信药业连锁店有限公司城区埔边分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期间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504.80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店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4504.80元;3.处违约金1266.99元;4.罚款人民币4955.28元。

  三、汕尾市国荣广信药业连锁店有限公司新会营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海丰县医保局开展监管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汕尾市国荣广信药业连锁店有限公司新会营分店存在门店未悬挂医保宣传标识、执业药师及初级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9169.90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汕尾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店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14112.63元,拒付违规金额15057.27元;3.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三个月,并处违约金8750.97元;4.对该店主要负责人医保支付资格记3分;5.罚款人民币15523.89元。

  四、汕尾泰林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汕尾市医保局交办的问题线索,经海丰县医保局调查,发现汕尾泰林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过度诊疗、病历记录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9613.88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院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19613.88元;3.罚款人民币17265.88元。

  五、陆河惠民精神康复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汕尾市医保局交办的问题线索,经陆河县医保局调查,发现陆河惠民精神康复医院存在过度诊断、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579.04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院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4579.04元;3.罚款人民币4266.65元。

  六、陆河县第三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汕尾市医保局交办的问题线索,经陆河县医保局调查,发现陆河县第三人民医院存在过度诊断、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946.40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院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1946.40元;3.罚款人民币1713.83元。

  、陆丰市南塘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陆丰市医保局开展监管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陆丰市南塘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说明书用药、超限定适应症(条件)用药、串换项目、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599.40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院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2599.40元;3.罚款人民币2859.30元;4.对该院为参保人员提供使用医保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相关责任人的医保支付资格予以记4分处理。

  、陆丰市来之安医药有限公司东海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陆丰市医保局开展监管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陆丰市来之安医药有限公司东海分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并进行医保结算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690.5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该店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追回违规的医保基金4690.59元;3.罚款人民币5159.65元;4.并对该店负责人林某某予以记4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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