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个人先自付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的反馈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2日汕尾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个人先自付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的意见,公示时间期内,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议。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原文公告: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公开征求《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个人先自付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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