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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补充遴选结果的公示
  • 2025-12-09 18:2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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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汕尾市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医保〔2021〕85号)等文件规定,经材料初审、实地核查、综合评价等遴选程序,根据参与遴选的零售药店评价得分从高至低排名情况,结合药店所在区域服务缺口,拟将以下3家定点零售药店补充纳入为我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补充遴选入选名单

序号

区域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1

市城区

广药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汕尾分店

汕尾市城区汕可路碧桂园时代城星荟小区商业街17号商铺

2

海丰县

汕尾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海丰云峰分店

海丰县海城镇铜钱山小区云峰路西侧

3

陆丰市

汕尾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陆丰建设路分店

陆丰市东海镇建设路南侧89号之一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属楼 2-3层。

  电话:0660-3600603。

  邮箱:swylbzdy@163.com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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