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公开征求《汕尾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局根据规定修订《汕尾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现将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书面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5日
联系方式:0660-3600601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104室)
邮编:516600
附件:汕尾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7日
起草说明:关于《汕尾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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