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为完善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厅字〔2025〕19号)、《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汕尾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汕尾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汕尾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3个相关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书面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9月8日
联系方式:0660-3600603、3600606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102室)
邮箱:swylbzdy@163.com
邮编:516600
附件:1.汕尾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汕尾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pdf
3.汕尾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4.关于《汕尾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pdf
5.汕尾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6.关于《汕尾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pdf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