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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 2020-08-24 11:4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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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舆情回应重点   

 (一)对本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道德底线的。  

 (四)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二、政务舆情监测  

  各科室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监测、收集涉及本部门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   

  监测过程中,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政务舆情报送  

  各科室发现重大政务舆情时,要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局办公室报告,由局办公室负责与网信部门沟通,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政务舆情回应及处置  

  负责回应处置的各科室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事件权威信息,在局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分级响应预案对政务舆情做出回应及处置。 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原则上要在1小时内首次信息发布,24小时内正式回应。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五、政务舆情督查与问责  

  局办公室对各科室政务舆情回应效果开展检查,推广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并对以下情况予以问责:   

 (一)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约谈。

 (二)对因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导致政务舆情升级的科室和责任人,视情采取通报、问责等形式予以惩戒。

 (三)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移送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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