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攻坚推进“百千万工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安全稳健
(一)参保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62.8939万人,占常住人口数268.26万人的97.68%,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参保质量持续提升,参保结构更加优化。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26.3695万人(在职职工21.2631万人,退休职工5.106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236.5244万人。
(二)基金收支情况
2024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397297.94万元、总支出381574.35万元,当期结存15723.59万元,累计结存392779.2万元。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职工医保基金收入122646.3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90782.04万元),支出116397.04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86432.22万元)。当期结存6249.32万元,年末累计结存111873.6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存60826.17万元),剔除一次性趸缴费收入后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为7.7个月。
居民医保基金收入274651.57万元,支出265177.30万元,当期结存9474.27万元,年末累计结存280905.51万元,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为8.6个月。
(三)待遇享受情况
2024年全市享受住院待遇356126人次,同比增长9.67%,其中职工享受住院待遇38857人次,同比增长9.35%,居民享受住院待遇317269人次,同比增长9.71%;次均住院费用11777.71元,其中职工13519.59元,居民11564.37元;享受门特待遇942265人次,同比增长36.25%,其中职工享受门特待遇144366人次,同比增长33.88%,居民享受门特待遇797899人次,同比增长36.74%;享受门诊待遇1508377人次,同比增长72.83%,其中职工享受门诊待遇489312人次,同比增长59.84%,居民享受门诊待遇1019065人次,同比增长97.09%。
二、生育保险降低生育成本
截至2024年底,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9.0552万人,生育保险待遇支出10830.57万元,同比增长29.28%。
三、医疗救助助力乡村振兴
2024年,全市医疗救助支出18996.66万元,其中: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13676人、4319.67万元;实施收入型救助46616人、440965人次、11432万元;实施支出型救助948人、6419人次、3244.99万元。
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群众就医
截至2024年底,跨域联网503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98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省异地平台,94家实现住院/普通门诊跨省结算,88家门诊特定病种省内结算(83家跨省),39家生育机构全覆盖;405家药店开通省内跨市个人账户结算。
2024年,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24776人次、同比增长11.29%,医保基金支付128975.84万元、同比增长8.87%;门特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40892人次、同比增长70.84%,基金支付21671.93万元、同比增长69.95%;普通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41174人次、同比增长1105.27%,基金支付2891.05万元、同比增长547.11%。
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减轻就医负担
2024年,全市深入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支付方式(以下简称“DRG”)付费,按DRG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达到84%,分组器覆盖了所有实际付费医疗机构病种,按DRG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为91%。2024年,全市住院次均费用为8906.37元,同比减少284.4元,同比下降3.09%;平均住院天数为6.28天,同比下降0.09天,同比下降1.43%。
六、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降低药品价格
常态化运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24年经评估未符合调价启动条件。
2019年以来,组织全市医疗机构落实22批930多种药品和13批21类医用耗材集采的报量、分量、落地等工作,集采药品耗材不断扩面增长,基本覆盖我市医院各科室的常用药。其中,全市医疗机构2024年在省、深圳、广州平台累计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总金额约12.946亿元,同比减少0.172亿元。
七、医保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
2024年,全市医保系统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75家,处理违法违规机构137家,其中:暂停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12家,解除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31家。2024年,追回医保基金4885.35万元(其中自查自纠退回违规金额985.17万元),行政处罚金额2157.95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欺诈骗保案件1宗,曝光典型案例66宗。
八、医保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支持“三医”发展。汕尾市医保局成立以来,2019年至2024年医保基金累计支出180.43亿元,其中:2019年支出22.52亿元,2020年支出23.4亿元,2021年支出30.76亿元,2022年支出31.34亿元,2023年支出34.25亿元,2024年支出38.16亿元,年均增速达11.12%,既为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坚实保障,也为医药行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产业能力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
深化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扩大个人账户共济的人员范围和资金使用范围,2024年全市个人账户共济使用2371.43万元,促进盘活存量资金,有效减轻参保人就医负担。
“三结算”赋能医疗、医药。落实推进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的即时结算,大幅压缩医保基金拨付时限,最短将压缩到3个工作日。率先推行医保基金对医药企业的直接结算,全市参与“两病”用药采购货款约462万元,回款周期从原来的1年多缩短到30天内,最快可实现15天回款。推动医保基金与商业保险的同步结算,实行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参保群众看病就医一次性完成所有保险结算,大大提高了报销效率。
注:本简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总计与分项合计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