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6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年度最高限额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华侨管理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市医保中心: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府办〔2022〕24号)规定和统计部门有关数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计算,从2026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834元/年。
特此通知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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