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欢迎访问汕尾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政务公开 > 其他 > 工作动态
汕尾医保:党史学习教育见成效 “互联网+医保服务”全覆盖
  • 2022-01-16 12:14
  • 来源: 国家医保局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 成为全国首个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地市之后,不断完善平台项目建设,率先上线公共服务子系统、宏观决策子系统、运行监测子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基金运行及审计监管子系统、信用评价子系统、智能监管子系统。

● 建立和完善DRG付费分组结算,开展“总额控制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改革试点工作。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全部纳入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范围,实现医保业务“码上办”全覆盖。

● 创新建立“大数据监测+网格化巡访+精准化服务”工作机制,开展重大疾病巡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率先迈出探索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步伐。

● 推行新生儿预参保政策,准妈妈可自孕期24周起为孩子进行预参保登记缴费,孩子出生后即可享受到医疗保障,全面精简手续,实现“全市通办”。

● 将门诊特定病种从22种增至53种,搭建慢性病认定线上服务平台,打通医保、医院、参保人患者数据壁垒,采取网上申请、后台审定、自行拿药的方式,让病人实现只跑一次,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服务水平。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汕尾市医保局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医保为民”初心紧密结合,在伟大建党精神中汲取奋进力量,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中聚焦民之所盼,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打造高效便民的“互联网+医保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敢闯敢试,在改革创新中为民办实事

学习党史,就是要汲取百年党史砥砺奋进动力,传承海陆丰敢为人先精神,把改革创新贯穿医疗保障事业各方面全过程。2020年11月1日,汕尾市在全国率先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相继完成公共服务子系统、宏观决策子系统、运行监测子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基金运行及审计监管子系统、信用评价子系统、智能监管子系统上线验收,为全国提供“汕尾经验”,为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打下坚实基础。大力推进按疾病分组(DRG)付费改革试点工作,修订完善了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床日定额、人头包干和项目结算为辅多层次复合型的结算办法,引导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创新建立“大数据监测+网格化寻访+精准化服务”工作机制,通过大数据监测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实现“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网格化巡访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实现“粗放救助”向“精准救助”转变、精准化服务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办理流程实现“复杂繁琐”向“便捷高效”转变,扎牢民生保障底线“安全网”,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围绕中心,在服务保障中为民办实事

学习党史,就是要把医疗保障工作放在全国全省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去审视、去谋划、去推进,接续奋斗,扛起使命。立足汕尾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全新定位,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不断加快医保标准化信息化步伐。全市所有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省医保专网的方式顺利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了普通门诊、特定门诊、住院就医等医保待遇享受和参保缴费、关系转移、身份识别、信息查询等经办业务办理。推行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应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编码维护率为100%,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和医保药师的维护率均为99%以上,顺利实现编码标准“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目标。全力推广应用国家医保电子凭证,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范围,全面实现就医购药线下扫码统筹结算,以及个人账户信息查询、医保相关机构查询和异地就医备案等医保业务功能,促使医保业务“码上办”全覆盖。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异地就医量大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均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确保了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便捷高效,在规范优化中为民办实事

学习党史,就是要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的根本导向,瞄准群众最关心、最急切的民生问题靶向发力。在“数字政府”的统一框架体系下,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持续拓展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推动高频事项进驻“粤医保”47项、“粤省事”32项、“善美村居”19项、政务一体机36项,推行省政务服务网业务在线申办50项,推动“全市通办”33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18项,线上业务数量居全省前列水平。打通全市5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9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处方流转购药渠道,率先实现国家谈判药、“两病”用药医院、药店“双通道”,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和医保支付标准,两管齐下保障药品供给,提升人民群众医保用药的可及性,让更多救急救命的好药进入医保,进一步缓解和减轻人民群众的用药难和用药贵问题。率先在全省推行新生儿预参保登记缴费服务新规,汕尾准妈妈可自孕期24周起为孩子进行预参保登记缴费,孩子出生后即可享受到医疗保障,解决准妈妈的操心事。将门诊特定病种从22种增至53种,明确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标准、报销比例和年度限额,并打通医保、医院、参保人患者数据壁垒,采取网上申请、后台审定、自行拿药的方式,让病人实现只跑一次,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服务水平。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我为群众办实事永远在路上。把忠诚刻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落实抓在手上,不负人民不负党,我们是有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的医保铁军。

数说成效

☆ 门诊特定病种从22种增加到53种;2021年8月份,启动全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工作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2个多月份门诊资格认定,糖尿病、高血压病患者认定人数分别从原来的3390人、3152人增加到25203人、47303人,增长了7.43倍和15.1倍;全市享受糖尿病、高血压特定门诊待遇人数分别从原来的2143人、1904人增加到13176人、22779人,分别增长6.14倍、11.9倍,切实扩大“两病”医疗保障覆盖面。

☆ 落实重大疾病巡访医保服务工作机制,2021年10月底以来,依托汕尾“民情地图”工作平台巡访2020年以来医疗费用支出5万元以上(含5万元)但还未享受到医疗救助待遇的参保对象6314人,主动排查指引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2266人,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818人,共拨付医疗救助资金3386.18万元,进一步减轻重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让群众看病治病有“医”靠。

☆ 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开展2019年度按病种分值付费年度清算工作,实际应偿付总额88,472.32万元,减少了医保基金支出821.08万元,定点医疗机构基金偿付率达到99.08%,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 有效保障疫情医疗救治费用,及时预拨给5家市内定点收治医院医保周转金4100万元,及时利用医保基金支付疑似和确诊患者73人次105万元、CT筛查148人次近6万元,将确认、疑似患者救治费用纳入医保,实现个人“零支付”;积极参与抗疫物资筹措,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率先启动药品价格和供应监测,稳定药品价格与供应,落实企业减税降费;上解预算专项资金3.62亿元,保障疫苗及接种、核酸检测费用。

☆ 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全市新增定点零售药店237家至325家,增幅269%,新增定点医疗机构机构14家至98家,增幅16.7%,98家医疗机构纳入全国联网结算,打通省外异地结算医疗机构17000多家,省内异地结算近2000家,让人民群众就医购药更加方便。

☆ 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发票等“三假”重点领域,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保障基金安全。处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66家次,暂停11家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累计已追回医保基金8200多万元。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