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令第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起草了《汕尾市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汕尾市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书面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1日
联系电话:0660-3600603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属楼 2-3层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邮箱:swylbzdy@163.com
邮编:516600
附件:1.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2023年).doc
2.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3年).doc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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