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欢迎访问汕尾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部门要闻 > 通知公告
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倡议书
  • 2021-04-22 17:0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工作者:

  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基金安全是我们的共同职责。在此,特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一、学好法,充分掌握医保政策法规

  广大医药机构、参保人员请关注“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及时获取医保各类咨询,熟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医保政策,了解医保各项办事流程,正确使用医保凭证,坚决抵制医保违规行为。各级医保部门要按照国家局、省局“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医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主动开展医保普法教育活动。

  二、守好法,切实规范医药服务行为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药卫生服务,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自觉规范诊疗行为,严防欺诈骗保。医务人员要掌握医保政策法规,坚持因病施治、科学诊疗、规范服务,坚决守好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

  广大参保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珍惜医保权益,严格遵守实名就医、购药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关政策享受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待遇,不得出借医保凭证给他人使用,不得将医保凭证存放在定点医药机构或相关组织,自觉抵制并主动举报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三、担好责,合力严管严打欺诈骗保

  医保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保障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能,加强协议管理和监督执法,畅通举报投诉,落实举报奖励,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实际行动展现担当作为。医疗保障部门、纪检监察、公安、审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履职尽责,构建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和违纪移送、行刑衔接高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希望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医保、支持医保、监督医保,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共同参与进来,积极行动起来。相信,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一定会把医疗保障事业打造成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1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