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欢迎访问汕尾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部门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精神康复类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 2026-01-30 21:4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为严厉打击精神康复类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筑牢“看病钱”“救命钱”防线,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对象为本辖区内所有精神康复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精神专科医院及设有精神康复科的综合医院等。排查工作将重点聚焦以下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1.虚构精神康复诊疗服务,或伪造、篡改病历、病程记录、检查报告等医学文书,以骗取医保基金;

  2.无明确住院指征收治患者、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或诱导、协助参保人进行虚假就医,导致医保基金损失;

  3.违反规定,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或违规收取精神康复相关但实际未提供服务的费用;

  4.将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串换为目录内项目进行结算,或将非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5.违反精神康复诊疗规范,实施无指征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或超长期、超剂量开具药品,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与浪费;

  6.其他任何形式的欺诈骗取、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奖励标准

  举报事项和线索一旦查实,将按照《汕尾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举报渠道

  提倡实名举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可采取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事项和线索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医保部门承诺做好保密工作,一旦泄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汕尾市医疗保障系统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投诉电话

【2026年01月30日】关于公开征集精神康复类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附件.png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