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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 2021-05-01 18:5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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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做好该条例的宣传贯彻,市及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同步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向全社会普及医保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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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医保局联合城区医保局在市区通港路、汕尾市人民医院、汕尾逸挥基金医院分别设立了咨询台,现场开展条例解读宣传、医保政策咨询、派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活动现场还设立了义诊台,邀请医疗机构专家为参加活动的群众提供义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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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市医保局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医保问需调查表》,对近期全市医保拟开展的新生儿预登记参保、扩大特殊门诊病种、开展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发票”医保基金专项行动等十项医保实事征询群众意见,听取他们对医保工作的诉求。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城鑫,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林淡等领导分别带队到汕尾市人民医院、汕尾逸挥基金医院,走进病房,了解住院参保人病情、医保费用报销情况,以及咨询对医保待遇方面的建议意见。让广大参保人员能直观了解打击欺诈骗保政策,为群众解疑答惑,贴近群众做好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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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不法行动,齐心协力捍卫人民的利益,是各级医保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担当,也是各医疗机构、各定点药店、各参保人应尽的义务。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作为医保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实抓好,要聚焦以“假病人”“假病情”“假发票”及虚假诊疗手段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恶劣行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不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容忍姑息。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不做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医保卡套取药品倒买倒卖等行为,切勿以身试法。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有关医疗机构代表在接受记者访谈时表示,将落实主体责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服务协议约定,履行职责义务,加强业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适合的医疗保险服务,主动做好打击欺诈骗保活动宣传,坚决杜绝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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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丰、陆丰、陆河、红海湾、华侨医保部门在辖区同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和义诊活动,组织志愿者到定点医药机构发放宣传资料和《医保问需调查表》,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积极营造全民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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