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续签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汕医保〔2019〕44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续签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自查、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全面核查、市医保中心抽查,下列1家定点医疗机构及4家定点零售药店评估合格,拟作为第二批续签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3600603。
附件:1.拟续签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定医疗机构名单(第二批).xlsx
2.拟续签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第二批).xlsx
汕尾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5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